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执行解难题_张某_案件_财产

 119     |      2025-05-24 15:55:44

央广网漯河5月14日消息(记者 夏莎 通讯员 姚晨阳)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及家人将一面印着“公正高效暖民心 提级执行解难题”的锦旗送到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手里,感谢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精准高效将其名下一件“执行不能”案件执行完毕。

赠送锦旗(央广网发 姚晨阳 摄)

据案情介绍,2019年10月23日,来自南阳的货车司机朱某驾车经过漯河时,与张某驾驶的四轮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1名乘客死亡的严重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乘客家属和张某分别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司机朱某、车主李某以及货车所属的某物流公司赔偿,胜诉后,乘客家属和张某又分别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法官的积极努力下,乘客家属的损失得到了赔偿,但张某名下的案件,因未发现三位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而于2022年10月28日终本结案。

2025年3月10日,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包括该案在内的一批疑难案件提级执行,该案由执行一庭汪立胜法官团队办理。接手案件后,执行法官立即对三位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询,同时安排执行员赴三位被执行人在南阳市的住所地进行全面财产调查,但均未发现可供财产线索,且朱某、李某都还在外地,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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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财产调查过程中,审查团队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某物流公司存续期间发生过股权变更,并存在诸多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公司股东的法定情形。执行法官建议张某通过申请追加该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增加债务承担主体来“挽救”案件。张某及时向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追加。审查团队的法官助理姚晨阳接手追加被执行人案件后,根据以往办案经验,也积极释明引导张某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提前采取保全措施。

在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有效保全措施后,案件执行出现峰回路转的局面,该公司股东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解决本案。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双方于2025年4月28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到场履行完毕,赔偿款中的大部分执行到位。就剩余小部分,执行法官又多次联系朱某、李某,施加执行压力督促履行,最终张某与车主李某于4月30日也达成和解协议,并到场履行完毕。至此,一件持续近6年的“执行不能”案件,在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各团队精诚团结,共同努力配合下,50天顺利执行完毕。

下一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推动上级法院与下级法院协同发力,构建辖区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格局。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交叉执行,充分释放督促执行、指令执行、提级执行、集中执行、协同执行等方式在破解执行僵局、做实定分止争、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综合效能,积极构建“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让公平正义落地有声。

发布于:北京市